台灣你還以為你是亞洲四小龍而驕傲嗎,其實我們輸人家了
2006年6月韓國政府決定開放引進台灣勞工, 從事非技術性勞力工作 .
首批勞工資格要求大學以上畢業薪資18,000新台幣, 不含雇主保證金及人力公司仲介
費 , 規定到韓國三個月後沒有不良紀錄才能受到韓國"勞工法"保障 .
看完節錄於韓國"現代產報" 的報導不禁 "贊嘆 " , 咱們 "勇敢的台灣人 " 已經 "
出頭天 " 了.
台傭加油!!! 不要輸給 "菲傭", "泰勞 " 及 "大陸匪傭" .
說真的... 與其在台灣自殺不如到韓國逛逛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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